【概述】防台风暴雨安全应急预案(精品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企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篇一一、基本概况
街道位于普陀城区西北部,东与东港相连,南接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和舟渔公司,北靠展茅街道,西与定海临城街道相接。
街道区域总面积44.1平方公里,辖6个农村新社区、一个城市社区,人口3.2万。按区域分布现状,自然形成芦花、勾山、舵岙三大片。
街道现有山林面积24612亩,耕地面积15135亩,其中水田9143亩,旱地5992亩。
街道有三个工业园区。已有入园企业112家,2008年街道工农业总产值64亿元,人均收入10818元。
二、防台、防洪现状分析
1、水库河网现状
街道区域内现有小二型以上水库6座,小山塘13座,总蓄水量641.72万立方米,其中沙田岙水库、芦东水库、南岙水库、应家湾等四座水库由市水务局管理,蓄水量为435万立方米。这些水库、山塘在蓄洪、灌溉、饮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工农业生产及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有些水库、山塘虽进行过维修、保养,但由于这些水利工程大部分建于50-70年代,受当时财力、物力、人力等各方面的限制,致使防洪标准偏低,特别遇台风、暴雨天气,易出现险情,危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去年三防检查中,勾山水库被鉴定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基本结束。
河流按自然形成划分勾山河、芦花河、舵岙河,总长度为41.435公里,蓄水量为129.3万立方米,从2000年开始街道对河道进行整治,已完成了28公里主河道标准河道建设,但由于3条河道的入海口距离较长,加上境内有的河流比较狭窄,遇台风或暴雨天气易造成农田被淹,影响社会稳定。
2、海塘、矸闸
新花标准海塘总长337米,于99年在二线塘的基础上已建成50年一遇标准海塘。有矸闸10座,24孔共42.5米,其中海矸出水口三座,9孔共18米。这些水利设施在抵御自然灾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塘矸在2007年被三防鉴定为危险矸闸,现正在同省设计所联系,准备在今年扩建为2M/4孔的电动矸闸。
3、工程建设
随着工业园区开发力度的增加,特别是一些在建工程,大型广告牌等都存在事故隐患,容易对人员造成伤害。
4、危房户及简易工棚
街道有危房共有42户,分别为蒲东社区、曙光社区、南岙社区、芦花社区、红旗社区、蒲岙社区。因这些房子建造年代比较早,有的房子陈旧老化,而且大多数又是比较困难群众,还有大量居住在勾山区域内的外来民工,很大一部分人员都居住在简易工棚里,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而且居住也比较分散,存在一定的事故隐患。
三、主要防御对象
1、水库、山塘在三防检查中,芦花施家岙点大湾山塘建在屋脊之上,除险加固工程基本结束,但还是被列入三防重点,仍需加强巡查和观察。今年街道对勾山水库大规模进行维修,降低了蒲岙片的防涝蓄水能力,遇台风天气需重点进行巡防。由农业科负责落实抗台措施。
2、河网,三条主要河道已进行了28公里的标准化建设,还有两公里勾山河五期正在建设中。仍需对河网的阻碍物,加强检查清除,现已落实河道管理人员,特别对矸闸旁的阻碍物加强检查、清除,以免影响排洪,由农业科负责处理。
3、海塘,虽然已建造了50年一遇的标准海塘,仍需加强巡查,已落实海塘巡查员对该海塘的巡查观察,以免突发性事故发生。由农业科落实。
4、矸闸,所有矸闸已落实管理人员,但新塘矸闸在三防检查中,已列入病危矸闸,现作了加固等工程处理。除管理人员加强观察外,仍需红旗社区密切注意,已同省水利设计所联系准备修建(矸闸管理人员名单见附表二)。
5、危房42户已同社区干部联系,遇台风天气,迅速转移安置点,由社发科、各社区落实处理(危房户责任分工见附表三)。
6、外来民工,主要分布在乐业公寓、在建工程、简易工棚以及各社区,特别在原徐家村和原刘家湾交界点,以及原施家岙村、原芦花村的简易工棚和租用废弃的民房,遇台风天气易造成不安全隐患,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转移到安全地带,由经贸科、社发科及各社区负责处理。
7、安全避灾中心。
红旗片如应家湾水库一旦发生险情和特大灾害性天气,迅速组织村民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再到红旗社区办公楼避灾,该避灾中心可容纳600人。
芦花片如芦东水库、沙田岙水库、南岙水库一旦发生险情和特大灾害性天气,迅速组织村民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再到南岙社区办公楼和芦花社区办公楼及敬老院进行避灾,该两个避灾中心可容纳800人。
蒲东片如低洼地一旦发生险情和特大灾害性天气,迅速组织好村民(包括外来居住者)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再到浦东社区办公楼进行避灾,该避灾中心可容纳300人。
勾山片如勾山水库、小蒲岙水库一旦发生险情和特大灾害性天气,迅速组织好村民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再到蒲岙社区办公楼(包括救助中心)和勾山街道文广站办公楼进行避灾,该两个避灾中心可容纳1000人。并请社发科、财政科安排生活及日常用品,平阳派出所、医院要组织救护小分队进行抢救和防疫等工作措施。
8、企业单位、工业园区建设单位以及在建工程要加强督查。随着工业园区的扩大,蓄洪能力有所减弱,更要注意工程建设中,由于围坝砌筑等原因,一旦遇暴雨不及时拆坝泄洪,极易造成农田和民房受淹。因此施工队随时做好拆坝准备,由经贸科、建设规划科、城管科和农业科负责处理。
9、为确保勾山的经济发展,落实企事业防台人员和措施,由经贸科负责(企业责任分工见附表四)。
10、广告牌等遇台风天气,极易被台风刮落,影响行人的安全。由城管科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加固或拆除)。
11、学校、交通、电力、通信等。
学校共有5所,根据台风的强度,适时宣布停课(区教育局),由社发科负责处理。
交通:遇台风天气,由于路面较滑和视线差,遇红、绿灯停电,需交警指挥,由浦西交警队负责处理。
电力:电杆由于年久老化,易断杆、断线,影响排洪、照明和安全,由浦西供电所负责巡查抢修。
电信:在台风期间断线,影响群众报警呼救,由浦西电信支局负责维修(确保通讯设备畅通)。
广播电视:在台风期间断线,影响群众接收台风讯息,由广播站负责维修。
四、工作机构、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
勾山街道三防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刘明永、刘根忠
副指挥:沃其宏
成员:陈豪、戴全军、李华国、忻满海、乐万平、唐飞国、韩启国、王玉芬、刘裕祥、陈文平、陈达(派出所指导员)。下设办公室,戴全军任办公室主任。
……此处隐藏18168个字……急处置。1.4工作原则
防御超强台风灾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部门联动,依法实施,科学调度,立足基层,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
1.5工作重点
防御超强台风突出以人为本,以人员安全转移为重点,防避为主,全民发动,统一指挥,必要时可依法强制转移安置。主要内容为:
1.5.1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下游居住人员;
1.5.2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域居住人员;
1.5.3三、四类危(旧)房户、沿海直接迎风的二类房户、沿海作业(近海养殖、造船企业、施工企业等)人员、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及在建工程附近人员、临时房和低洼地及其他危险区域居住人员;
1.5.4可能出险的一线海塘(涵闸)内居住的人员;
1.5.5各类船只回港避风人员;
1.5.6工厂、商店、教堂、庙宇、学校滞留人员,路上行驶车辆人员、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来人员;
1.5.7水文、气象测报人员、抢险突击队员、救援人员、医护人员、新闻媒体和防台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
2组织指挥体系
2.1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御超强台风,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防、避、抢、救”工作。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水利局局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由市人武部、预备役营、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建工局、市供电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人防办、温岭海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浙江电信有限公司温岭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浙江移动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办事机构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应急办事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办事机构由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查灾核灾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防洪抗旱调度组、信息综合组七个机构组成,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负责防台日常工作。
2.3各镇(街道)和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日常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配备2~3名专职人员。各部门要明确防汛责任人(AB岗)和防汛联系人。城镇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水工程管理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
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台工作。
3超强台风防御标准分级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3.1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2较大(Ⅲ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海域北上,或在闽中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重大(Ⅱ)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闽北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4特别重大(Ⅰ)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正面袭击我市。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风暴潮及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各镇、市防指成员单位提供台风、降雨、水位、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信息。
4.2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河道、海塘、涵闸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预防与预警
4.3.1市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加强水雨情监测,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有关单位、镇(街道)、社区(村、居)、预警责任人及水库、山塘、海塘、涵闸管理责任人发出预警。
4.3.2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各镇(街道)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专业监测与群防群测相结合的预警责任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查。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采取临时应急排险措施,告知群众转移。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4.3.3海洋与渔业、交通(港航)、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各沿海镇(街道)要就渔船避风工作综合分析渔船的动力、吨位、停泊位置、港口情况等因素,结合台风的风力和风向,确定渔船和渔民梯度科学转移的具体标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渔船和渔民避风转移方案。加强外来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落实离船人员的安置点。编制避风港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完善船舶系泊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增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对已建避风港的防风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全容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收集各种避风船只的通讯资料,登记造册,根据台风等级动态通过通讯群发、渔政广播等及时向船员发送防台信息。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船上人员撤离命令。
4.3.4卫生部门组织落实相应数量的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明确联系人,尽早到达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救护点,一旦有人员受伤能及时开展救助和治疗,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4.3.5各镇(街道)明确危房、工棚、低洼地、养殖场、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危险工地等八类人员的转移人数、转移路线、联系责任人、安置地点,并根据房屋普查成果,在建设、国土、建工、民政、人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社区(村、居)选定适量相对安全的房屋作为群众集中避险点,建立档案,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并加强落实工作,确保避灾对象的安全。要结合当前新型社区、新农村建设,建造高标准、高质量避灾人员集中安置房。
4.4防台风检查
防台风检查分级开展,分单位自查、镇(街道)及部门检查和上级督查。检查主要内容为防台责任制落实、制度建立、预案及应对措施完善、人员转移、机电及设施工况、物资储备等重点。每年汛前定期开展检查,台风来临前重点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逐级上报。
4.4.1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有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重点加强在建工程、船只、避风港、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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