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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

时间:2024-11-13 15:51:55
【推荐】居间合同模板汇编九篇[本文共10864字]

【推荐】居间合同模板汇编九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居间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间合同 篇1

甲方:济南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东澳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上海虹桥板块动迁安置房项目承接业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事项:

1、乙方就上海虹桥板块安置房项目徐泾地铁以东虹桥机场以西,天山西路以南,沪青平公路以北,约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政府动迁安置房工程项目(以下称该项目,容积率1.8,土地出让楼板价为718元/平方米,政府回购价为6480元/平方米,建材补差暂约200元/平方米(同时享受上海市府5-6项优惠政策补贴)。乙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及相关服务,并最终达到甲方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该项目的开发合同。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信息联络,协助等服务事项,直至甲方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书面的项目开发合同视为委托事项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的真实信息。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一切以中标通知书和与政府签订合同为准。

3、乙方在甲方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协调方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六证一卡公司相关资料

扫描件,资金证明(对帐单或流水单)。负责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谈判。

2、合作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政府相关部门所签订的开发合同,甲方因履行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合作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报酬。其付费标准按照实际开发建筑面积60元/平方米(按实际与政府签订合同为准,并提供发票)。在甲方与政府签订开发合同支付政府土地费保证金之时,同时支付第一笔乙方50%的服务费(具体服务费按总住宅面积×60元/平方米计算)。第二笔支付时间为甲方成立项目公司后与政府签订回购房合同,即支付乙方50%服务费的余款。

  四、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济南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或委托人:

乙方(盖章):乐澳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或委托人:

居间合同 篇2

居间合同、中介收费

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材料一: 买卖双方未完成房产过户 中介仍收中介费受质疑

目前的格式合同,买卖双方一签约,即便没完成过户也不影响中介收费。 买卖双方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最终完成房产过户,在很多人看来,这种情况下中介是不应该收取中介费的。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如果是由于中介的原因造成最终未能完成过户,则无需交中介费;如果是由于买卖双方的原因造成最终未能

完成过户,则要支付部分甚至全部中介费。目前买房人与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中介只负责到买卖双方签完合同,而不是以完成过户才能收取中介费。

中介承诺未兑现应退还中介费

在北京版国五条政策落地前,为了避免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北京的二手房市场曾掀起过一波购房高潮。王先生就抢在国五条政策执行之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承诺可以在政策执行之前为王先生完成过户手续,并将这一承诺写进了居间合同之中,因此王先生就与业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付了中介费以及定金。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在政策执行前完成该套房屋的过户手续。新政策执行后,由于该套房屋不满五年需交纳差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算下来,个人所得税要交20万元。面对这笔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王先生表示无力承担。业主也表示不会为个税买单,在该套房屋买卖无法进行下去的情况下,王先生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理由是中介在买房前曾承诺过可以在政策执行前完成过户,但最终并未兑现承诺。但中介却以未能在新政策执行前完成过户是由于王先生的原因造成,拒不退还中介费。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的中介费还能要得回来吗?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力博律师认为,在上述案例中,房地产中介在居间活动中为促成双方成交,承诺在“新政”执行前办理完毕房地产过户手续,而房地产中介又未兑现这一承诺,这一承诺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那么,中介机构应该退还中介费。

买房人原因造成房产不能过户中介费不退

石先生在前不久通过一中介公司在望京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及与中介的服务合同之前,中介公司要求石先生先签一个声明:表示自己确认有购房资格,如购房资格出现问题导致无法过户责任由买方自负。

石先生当时十分自信购房资格没问题,没有去确认自己的个税和社保是否满五年。但是当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并交纳了中介费和定金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却发现自己的社保曾经因为工作变动断过,因此他不具备购房资格,他要买的二手房无法过户到其名下。在买卖无法继续的情况下,石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但遭到了中介的拒绝。中介的理由是房屋无法过户的责任在石先生自己,中介没有任何过失。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力博律师认为,在这个案例中,买卖合同双方的交易已经达成,中介机构已经完成了“居间”服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系石先生自己造成的,他应当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卖方没收定金),向中介机构支付中介费用。

业主违约致交易失败,买房仍要支付部分中介费

20xx年9月17日,郭女士与业主何先生在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日,郭女士支付了2万元购房意向金,并在《中介费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中介费为2万元。而后,因业主何先生一方违约,未能继续履行该合同,郭女士的购房计划也宣告“破产”。何先生返还郭女士已支付的2万元意向金,并补偿违约金2万元。

因房子未买成,郭女士认为不应向中介支付,双方经协商未果,中介公司于20xx年1月将郭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佣金2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郭女士通过居间方购房的合同目的并未实现,但中介公司已提供了一定的居间服务,可收取相应佣金,判决郭女士向中介公司支付6000元。郭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二审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该案中,郭女士经中介公司居间介绍与案外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公司有权依据上述规定要求郭女士支付居间报酬。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居间

合同,中介公司在促成郭女士与案外人买卖合同成立后,尚须协助办理相关抵押注销、合同公证、见证、评估、产权过户、贷款、领取产证、交房等相关手续,在郭女士与案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客观上无需再履行该等义务,其有权主张的居间报酬相较于交易全部完成的情况,应当予以部分减免。因此,一审法院结合该案具体情况,将居间报酬酌情确定为6000元并无不当。故上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的格式合同 买卖双方一签约即便没完成过户也不影响中介收费

当前的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对于中介责任的完成不以网签或过户为准,而是以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的职责就已经完成,按目前的格式合同规定,中介就可以收取中介费了。这也就造成了在上述案例中,有的买房人最终没能买到房子但还是得交纳中介费。这对于很多买房人来说是难接受和理解的。

因此,有人建议对市场上使用的二手房买卖的居间合同进行修改,明确规定只有当完成过户后中介方可收取费用,如未能完成过户,中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此,中介方面提出异议,对于中介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的未能完成过户的情况,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有失公平。

在当前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都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的情况下,建议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先与中介公司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尽量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约定得越详细越好。甚至可以与中介协商约定在完成过户后方可收取是中介费,在未完成过户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材料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付的必要费用。本案中,房屋的交易并未成功,同时买卖双方对中介费用作了明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同时根据《民事

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材料三:脱离中介、自行交易,仍需支付中介费-------上海青浦区法院

通过中介公司,李先生和陈先生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可是为了逃避支付房产咨询服务费,两人竟背着中介公司进行房产过户。为此,中介公司将李先生和陈先生告上法庭。日前,青浦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李先生和陈先生各支付中介公司服务报酬1.5万元。

住在农村的李先生想在青浦城区买一套二手房,于是他找到位于浦仓路的一家房产中介代为找房。去年5月23日,中介带着李先生来到卖房方陈先生家看房。李先生对房屋各方面都比较满意,双方以179万余元的价格成交。当晚,李先生与陈先生就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

当月28日,李先生到中介公司支付购房款38万元首付款。可是由于贷款迟迟没有办下,李先生与陈先生协商后决定要放弃买卖房屋,并由陈先生到中介公司取回房产证办理退税手续。中介公司觉得事有蹊跷,通过对该房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得知两人已办理了房产转让,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陈先生辩称:当初的确取消了买卖交易,但是后来李先生又通过其他中介凑足了房款后找到自己的,所以双方就以现金购买的方式达成了买卖协议。李先生则辩称:因为贷款办不下来,所以三方都同意终止交易。后来遇上了开中介的朋友表示可以帮忙解决房款事宜,而陈先生也在这家中介挂牌出售该房屋,所以又重新达成交易。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和李先生都确认是从中介公司获得对方的联系方式以及带领看房、签约、见证支付部分房款等过程,据此可排除两人从其他中介获得交易信息的可能;其次,从两人后续签订的买卖合同内容看,其吸纳了先前合同的主要条款,并对该合同的履行予以确认;再次,虽然陈先生陈述从中介公司取回房产证时告知中介不再进行交易,然各方均确认取回房产证是为办理退税事宜,仅此并不足以证明该居间协议已解除;最后,所涉房产确已完成交易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综上,法院认定两人理应向中介公司支付相应报酬。

居间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事务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居间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四条 居间人应当就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第五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_______________ ,支付时间及方式为:_______________;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六条 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如下: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委托人(章):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居间人

居间人(章):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居间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_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居间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居间合同 篇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经与当事人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委托人:XXXX项目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委托人)

法定体表人:XXx(负责人):XXx

居间人:XXx、XXx(以下简称:居间人)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委托人委托居间人给委托人找投资土地一级开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经居间人长期谈判促成的XXX东快线道路建设工程投资合作协议条款,现已和XXX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达成共识现由居间人资金不足,将本项目转介给委托人,并协助委托人与XXX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达成投资合作协议签字生效,视为居间人事项已完成。

第二条、 居间人的报酬及支付期限

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XXX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签字东快线南段道路建设工程,投资合作协议签字生效双方商定支付居间人柒佰万元(人民币)居间费,付款时间是委托人第一笔项目资金支付给红XXX包括各职能部门后5日内应向居间人支付肆佰万元居间费,第二次支付居间费时间是委托人和政府协商的玫百亩置换土地。其中的叁百亩土地到委托人名下后5日内再支付居间费叁佰万元后居间合同解除,居间费的税接待费、差旅费由居间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 如居间人不能协助委托人达成XXX东快线南段道路建设工程投资合作协议签字生效,居间人不得要求报酬。

第四条、 委托人,第一期的道路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在同等条件下应发包给居间人。

第五条、 如委托人背着居间人与居间人介绍的XXX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私下签定XXX区东快线南段道路建设工程投资合作协议视为违约,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居间费的10%的标准支付居间人违约约金,居间人仍有权取得约定的全部报酬。委托人不按期约定时间支付居间费,每逾期一日,以一日计算,以此类推按照应当支付居间费总额的千分之二支付居间人违约。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居间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签约地点:XXXXX。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二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居间合同 篇6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石家庄至济南高铁往反运输土石方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运输单位和甲方洽谈,向运输单位提供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促成运输单位与甲方签订该工程项目承包实施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例所全部委托事项,运输单位与甲方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运输单位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均视为委托事项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运输单位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运输单位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运输单位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三、运输方的义务

1、运输单位负责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负责和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运输单位全面履行和甲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运输单位所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力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按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报酬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承诺每车每吨公里土石方向乙方支付()元,作为居间费。

2、每天居间费的计算方法:每天居间费=每车每趟每吨每公里每吨的居间费/天*每车总趟数/天*车辆总数。

3、居间费的支付时间为:运输单位每辆车往返一次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

4、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支付。

五、运输单位在该项目提供的车辆最终以运输单位实际在该项目上提供的总的车辆为主。

六、本协议所述项目的工期为运输单位与甲方签订的拉土石方施工合同的期限为准,如果运输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合同需要续签合同期限的,本合同有效期限同步延续到运输单位与甲方彻底不再有业务关系时,该协议终止。

七、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机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于对方的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发生协议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协议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协议签订日: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

居间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银行与保险业务的共同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发(1999)351号和报监发(1999)201号文件精神,甲乙方就开展协议存款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存款金额:甲方在乙方存入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二、存款利率:甲乙双方协议存款年利率为 。该协议存款到期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应的合法机构)调整利率,按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在协议存款利率的基础上进行相同方向和相同幅度的调整,其公式为:长期协议存款利率=调整前的协议存款利率+/—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该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以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应的合法机构)公布为准,自调整之日起分段计息。且该长期协议存款利率不低于 。

三、存款期限:存款期为五年零一天。协议存款起息日、到期日以正式存款凭证为准(存款凭证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四、付息方式:每季度付息一次,按季度结息(季度结息以日积数为准)。乙方保证及时把协议存款的利息汇入双方指定帐户。户名:中国农业银行平安人寿保险托管专户,帐号: ,开户行:中国

五、存款凭证:乙方为甲方开具协议存款证实书 张,每张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六、支取方式:存款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支取。若甲方确需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协议存款从起息日起至支取日的整年部分,按协议存款起息日相应期限定期存款利率档次计息,不足整年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已按长期协议存款利率多支付的利息从甲方本金中扣除。提前支取后的其余部分,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甲方如急需用款,也可以以协议存款凭证作为融资质押物在乙方融资,具体事宜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七、违约责任:甲方提前支取按比例退还费用,乙方保证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按照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余额,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存款地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分行为该存款的存放地点。户名: ;帐号: ;开户行: 分行。

九、协议的变更和解除: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协议,如需变更和解除协议,应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协议条款依然有效。

十、争议解决: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定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居间合同 篇8

委托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居间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委托人与居间人就下列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也可以写为:委托人与居间人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写明委托事项的内容、范围等,例如,委托对方提供订约机会等情况)

第二条 时间范围(写明在什么期限内提供的媒介有效)

第三条 报酬(写明居间报酬的数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四条 保密条款(写明需要保密的内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年×月×日

(如果是法人单位,可附双方法人代表、电话、开户银行、户名、帐号等内容。)

说明

居间合同也称为中介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成交机会或者充当订立合同的媒介,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报酬的协议。在居间合同关系中,提供居间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另一方为委托人。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居 间 合 同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省***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差*等**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样本

商务居间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双方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相关甲方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产品)

第二条 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推荐产品的区域为_____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约。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e-saver节电装置以外的任何节电产品。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提供(1)售前产品解说、客户用电测量计算及产品导入方案规划。(2)产品安装、施工及保固(保固年限:产品节能主机_____年,其它零件_____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 产品瑕疵

甲方交付之产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销售之客户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五条 付款

1.甲方于买卖成立并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且收到全部货款后,三日内通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七日内按该笔货款总价(未含税)百分之_____给乙方作为佣金。

2.乙方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管辖法院和违约责任

1.乙方中的两公司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何一公司的违约均视为乙方两

公司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或两公司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约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本合约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甲乙双方如因本和约有关事项发生诉讼时,均同意以_____市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 合约期限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公元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期一年。

2.合约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约书表示时,本合约自动生效一年,其后亦同。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第八条 合约生效

1.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约一式丙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居间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两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哈市____区____街/路____小区____栋/座____单元____楼____门,面积____的房产一处出租给乙方,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合法所有,并具有出租的权利,乙方已了解甲方房屋情况并认可甲方幸有所有权和出租的权利。

第二条:该房屋的的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共计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该房屋的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个月房租,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合同交付房屋前,一切费用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租期内该房屋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正常损耗的维修义务由出租方承担,否则合同期后应等价赔偿。

甲方: 乙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