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三项个人总结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第1篇】“三项教育”个人剖析材料工作总结“三项教育”第一阶段的学习动员工作已告一段落。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当前在公安机关开展“三项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正确性,也更加清醒地感受到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的严重性,看到了公安队伍建设的艰巨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更是我们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指导我们公安工作的思想法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党和人民对公安机关的一贯要求,更是公安工作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对照这些要求,认真回顾这几年来自已在工作上,生活上的一言一行,我切实感到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特别是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而且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和突出。这主要有:
第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不强。具体表现在:一是原则性不够强,有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工作中,特别是在办理经济案件中,有时不能严格按法律要求去办,而受上级的意志左右对案件的处理,有的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未追究,有的办理劳教后本应收监执行而同意做出监外执行的决定;有的本应追究刑事责任,而考虑到侦查阶段为侦查破案作出的承诺,办理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犯罪。二是有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现象。在实际中,有些涉案人员已构成轻微犯罪,或介于可打击可不打击之间时考虑到支队这个小集体的经济利益,而采取以治安罚款代替其他处理,或收取一定的退赔损失费后予以放掉。三是对案件收取的损失费及扣押的赃物有留用现象。即按照规定,在办案中收取的各种费用均应移交或上交,但是在执行中,为了弥补办案经费不足,将一部分退赔损失费予以留用;对于在办案中扣押没收的赃物(如:摩托车、手机、bp机等)也同意侦查员借用(工作中使用)。四是存在越权办事和乱收费的问题,即在工作中,对有些轻微的违法乱纪行为特别是办理经济案件中,未按规定将涉案人员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而是同意下级做出处理。处理时,以各种各义收取费用代替正规的处罚;有的应没收的涉案物品,也在收取一定的费用后放行返给有关单位和个人。五是有时对一些违纪或违法行为听之任之。特别是有时看到干警在审查犯罪嫌疑人动手动脚而没有当场制止;有时发现干警在执行抓捕,传唤或搜查时,无法律手续或不符合法律规定时,也没有及时予以制止,甚至也直接参与其中。
第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不够好。主要表现在:一是刑事案件立破案问题上,有弄虚作假现象。即对个别疑难案件,重大案件要求下级不破不立,或者人为变动案件损失情况,重案轻立;在破案问题上没有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的破案标准去执行,个别案件不够破案条件也同意破案上报,有的甚至将案件破获及发生案件时间也要求下级作改动后上报;二是在执行统计报告工作时有弄虚作假现象。即在向上级报告有关数字时,特别是汇报斗争或行动战果,报告基础工作数字时未经核实,采用估计方法上报,有时夸大成绩,有时人为变动一些数字,以使有些指标达到要求;三是在涉及干警违法乱纪问题时,有包庇护短现象,能不上报的就隐瞒不报,有的不能如实汇报的就隐瞒不报部分事实,能不从重处理的就从重轻处理;能不及时报告的就尽量拖着不报,有的本来够上违纪案件的仅作出一般违章处理。
第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够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有些案件的接警出警上不够及时,有拖拉现象;二是对一些有争议的案件有推诿现象,工作时不太尽职;三是对有些案件的侦查工作抓得不紧,督促不力;四是对非管辖内的违法甚至一般犯罪行为未予制止,能躲就躲,能不管就不管,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五是对个别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律师来访,有冷淡、不耐烦的表现,特别是对于律师的会见有拖延的现象。七是在工作中有时作风不扎实,吃苦精神不强,有些工作不细致,强调的多落实的少说的多干的少。
第四,以身作则,勤政廉洁方面,做得不够,问题较多。主要有:一是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涉及对个别犯罪嫌疑人或违法犯罪的处理上,有因工作关系而接受有关单位吃请现象;二是因工作关系有安排高标准招待。高消费娱乐活动现象;也有给有关单位或部门领导赠送礼物现象;三是有假公济私现象,如公车私用办私事现象;四是有接受下级送给的礼物现象。即在春节时,接受个别干警送给的烟、酒、水果及食品;春季,接受干警送的茶叶(用于工作招待),五是在遵章守纪上有迟到,上班时间办私事的现象;六是在管理上有不严,不大胆的表现,有时对有些问题的处理民主意识不强,与其它领导商量、通气不够;有时头脑不太冷静,处理问题不太妥当。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给辖区治安稳定带来了一些隐患,为队伍建设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以致于这几年来,单位也多次出现干警违纪和违章现象。出现这些不良现象,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影响。在这一个多月中,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思想根源。从主观上查找不足;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即在处理问题时,明知有些方法不妥或不合法,但碍于上下级情面,关系单位情面,便不再坚持,认为“反正有领导指示,即使错了也有领导担着”。对下属的管理方面也同样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能过则过,能不批评就不批评,能不得罪就不得罪。
二是存个人主义思想。即在处理有些问题时,特别是涉及干警违法乱纪行为时有时会考虑到个人的声誉,更要考虑到刑警支队这个集体的利益,因而不能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和严格依法办事。
三是存在享乐主义思想。即在接待上有贪图享受的意识,吃讲档次,穿讲名牌,行讲排场,玩讲时尚,而淡化了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观念。
四是存在形式主义思想。即在工作中,只求形式,不深究落实,制度制定的具体但落实不够;开会部署的有力但具体实施得不足;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
五是有官僚主义思想。即在工作中,对有些问题亲自调查研究的少,听取汇报的多;直接参战体验的少,指挥安排的多;强调别人实施的多,自已亲自落实的少。特别是对干警的思想,生活、学习等情况了解不够,不能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六是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够,政治思想认识不能紧跟形势的要求。每次除了参加上级和单位组织的学习外,只是看文件,连报纸,电视新闻等也很少顾及,更谈不上学习政治理论书籍。因而,世界观的改造也就不能及时与党的理论要求相结合,存在的私心杂念也就不能及时清除。
七是对党的组织生活重视不够,参加活动时质量不高,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上不能彻底尚开心怀讲真话,讲实话,不仅对自已的不足遮遮掩掩,对他人的缺点更是闭口不谈,因而别人也就不好给自已提意见;平时也不太注意与同志进行交谈思想,仅仅在工作上就事论事,因而就不能及时发现自已 ……此处隐藏2792个字……任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吕梁市的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绵力。
【第3篇】公安机关三项排查个人心得总结为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警风行风建设,开创派出所工作新局面。我所根据县局《开展“三项排查”、“三个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三基”工程建设,严密组织、严格要求,在全体民警中深入开展了“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本人在这次活动中学习和排查情况以及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本人在开展“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工作中,注重搞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学习贯彻周永康部长在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暨第二次警务督察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深刻认识开展“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重要意义;二是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相结合,清醒认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不严、不廉等问题,增强开展“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与基层基础建设相结合,学习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等基本法律和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四个坚决”等纪律条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荣辱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重点排查、坚决整治。本人对照“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的内容,边查、边治、边建,结合日常工作工作实际,排查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是否存在特权思想、特权作风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问题,违反规定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和违反规定责令停业、吊扣证照问题,乱收滥罚、插手经济纠纷、公路“三乱”、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问题和违反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参与矿产投资入股以及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涉黑涉恶和涉毒涉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通过排查,发现本人在待人接物和工作中确实存在工作方式简单,有时因个人情绪的原因而态度粗暴等“冷硬横推”问题。本人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再次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及“八荣八耻”,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转变作风,使个人形象更好、作风更正,工作更好。
今后,我要把“三项排查”、“三个专项治理”做为长效机制机制来抓,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自查工作,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郑重向组织和单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遵纪守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关心群众疾苦,热情为民办事,坚决杜绝特权思想、特权作风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现象,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第4篇】公安机关三项排查个人总结二、认真学习,提高熟悉。本人在开展“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工作中,注重搞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学习贯彻周永康部长在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暨第二次警务督察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深刻熟悉开展“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重要意义;二是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相结合,清醒熟悉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不严、不廉等问题,增强开展“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与基层基础建设相结合,学习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等基本法律和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四个果断”等纪律条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荣辱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重点排查、果断整治。本人对照“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的内容,边查、边治、边建,结合日常工作工作实际,排查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是否存在特权思想、特权作风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问题,违反规定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和违反规定责令停业、吊扣证照问题,乱收滥罚、插手经济纠纷、公路“三乱”、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问题和违反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参与矿产投资入股以及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涉黑涉恶和涉毒涉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通过排查,发现本人在待人接物和工作中确实存在工作方式简单,有时因个人情绪的原因而态度粗暴等“冷硬横推”问题。本人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再次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及“八荣八耻”,端正思想,提高熟悉,切实转变作风,使个人形象更好、作风更正,工作更好。
今后,我要把“三项排查”、“三个专项治理”做为长效机制机制来抓,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自查工作,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郑重向组织和单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遵纪守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关心群众疾苦,热情为民办事,果断杜绝特权思想、特权作风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现象,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第5篇】三项排查个人心得总结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本人在开展“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工作中,注重搞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学习贯彻周永康部长在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暨第二次警务督察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深刻认识开展“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重要意义;二是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相结合,清醒认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不严、不廉等问题,增强开展“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与基层基础建设相结合,学习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等基本法律和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四个坚决”等纪律条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荣辱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重点排查、坚决整治。本人对照“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的内容,边查、边治、边建,结合日常工作工作实际,排查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是否存在特权思想、特权作风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问题,违反规定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和违反规定责令停业、吊扣证照问题,乱收滥罚、插手经济纠纷、公路“三乱”、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问题和违反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参与矿产投资入股以及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涉黑涉恶和涉毒涉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通过排查 ,发现本人在待人接物和工作中确实存在工作方式简单,有时因个人情绪的原因而态度粗暴等“冷硬横推”问题。本人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再次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及“八荣八耻”,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转变作风,使个人形象更好、作风更正,工作更好。
今后,我要把“三项排查”、“三个专项治理”做为长效机制机制来抓,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自查工作,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郑重向组织和单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遵纪守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关心群众疾苦,热情为民办事,坚决杜绝特权思想、特权作风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现象,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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